茶马互市

2024-07-19 74浏览

中国唐宋和明清时在边疆地区实行的一种以茶易马的贸易制度。中国内地有茶缺马,边疆一些少数民族多马无茶,故历史上的边茶贸易,长期采用以茶易马形式。茶马互市,起始于唐。《封氏闻见记》载:“往年回鹘入朝,大驱名马,市茶而归。”

宋代以后,由于宋对辽金不时用兵,为不断补充战马,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设买马司,禁以铜钱买马,改用茶货易马;并于今晋、陕、甘、川广辟马市,换取吐蕃、回纥、党项等族的马匹。神宗熙宁七年(1074),进一步在四川推行榷茶,于川(成都)、秦(甘肃天水)分别设立茶司、马司,专掌以茶易马。绍兴初(1131~1149),并川秦茶马四司为都大提举茶马司。自此,茶马司便成为宋和明清专理茶马交易的一个固定机构。南宋时,茶马互市,只剩四川五场、甘肃三场。川场主要与西南少数民族交易,所换马匹,大都充作役用;秦场全部与西北少数民族互市,主要用作战马,也是当时以茶易马的重点。

元朝不缺马,边茶主要换取银两和土货。明洪武初年,恢复茶马互市,设置秦(后改西宁)、洮(甘肃临潭)、河(甘肃临夏)三茶马司,专门负责与西北少数民族的交易。*初双方规定,三年交换一次,并以**作信符。**“上号”藏内府,“下号”发给参加交易的各少数民族,交易时双方按**所定的茶马数额验收。起初共设牌四十多面:洮州司6面,纳马3050匹;河州司21面,纳马7705匹;西宁司16面,纳马3050匹。易马所需茶叶,先期由四川按数分别转运至各茶马司。后来茶马司和茶马交易的数额有增减、变动,但明初确定的互市制度,基本没多大变化。

清代沿续明以前茶马交易的政策,先在陕、甘两省设置御史(俗称茶马御史),后复置茶马司,专事茶马交易。顺治十八年(1661),又于云南北胜州(今云南省永胜县),增设茶马市。清朝茶马互易,可能主要是为羁縻,所以在管理上不似明朝那样严格。以康熙时情况为例,顺治时设立的一些茶马官职或机构,不久就有被撤销的。再如明代严禁私商易马,清代引制规定分给商人的部分,可以“听商自卖”。结果,私茶充斥,严重影响官茶易马,以致一些茶马司无马可易,积茶浥烂;至清代中期后,有些茶马司已形同虚设。

中国历代茶马互市的数量和比率,受各种因素影响,波动和变化较大。比较而言,以宋代易马的数字为*多,比率以明清较为稳定。宋代各场每年入马的总数,通常为七、八千匹左右,南宋以后,有所增加,如孝宗乾道初(1165),岁易马九千余匹,至淳熙(1174~1189)以后,增加到12994匹。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定茶易马”,上等马每匹120斤;中等马每匹70斤;下等马每匹50斤。清顺治初年规定:“上马给茶12篦(10斤为1篦),中马9篦,下马7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