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中国
  • 浙江舟山岱山县出台涉渔小型“无证”船舶取缔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浙江舟山岱山县出台涉渔小型“无证”船舶取缔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2024-06-12 196浏览

  为推进舟山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有序开展,我县出台涉渔小型“无证”船舶取缔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力促失渔渔民平稳实现转产转业,保障渔区社会稳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无证”船舶应无条件取缔,因考虑涉渔小型“无证”船舶取缔后,船主需寻求新的就业出路,短时间会带来一定的困难。为此,我县采取鼓励主动上交和强制没收相结合的取缔方法:对在2014年10月31日前填写《“三无”渔船主动上交拆解申请表》并接受政府取缔的,除船只残值归船主所有,另给予一定的生活困难补助;在2014年10月31日前不填写申请表或填写申请表但不接受取缔的,实行强制没收取缔,并不予生活困难补助。

  生活困难补助以船为单位,按船只总长分木质(含玻璃钢)、钢制给予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资金支付方面,将根据涉渔小型“无证”船舶船主填写的《“三无”渔船主动上交拆解申请表》,经所在村(社)、乡镇和县协调小组办公室(处置办)逐级审核同意后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给各乡镇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