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农

2024-07-19 6浏览

以种植茶叶为主业的农业生产者,包括一般茶农、茶叶专业户和在茶区从事茶叶生产的生产者。茶农的茶叶收入一般占其总收入的60%以上,或从事茶叶生产的劳动时间占其全部劳动时间的2/3以上。在中国历史上,茶农所处的地位与一般农民一样,长期遭受地主、国内外资本家、商人和高利贷者的残酷剥削和压迫。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由于茶叶经营体制的改变,茶农的地位和生活状况也迅速发生变化。土地改革的完成,茶农分得了土地和茶园。随着生产的发展,茶农从加入茶叶生产互助组开始,然后组织起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茶叶生产合作社,进一步建立社会主义的**茶叶生产合作社。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茶叶生产合作社成为人民公社的生产单位之一,称为生产队或生产大队,茶农成为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中的一员。

由于茶叶的栽培管理和采制有较高的技术要求,为了合理安排劳力,不误农时,各地根据情况,建立茶叶专业生产队,茶园面积在100亩以上的生产大队,还建有茶叶初制厂,由茶叶专业生产队负责茶叶初制工作。一些有茶叶生产的国营农场,一般也建立茶叶专业生产队(或茶叶分场)。

80年代开始,在实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茶区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从而茶农有了充分的生产与经营茶叶的主动权,大大促进了茶叶生产的发展,部分茶农成了茶叶专业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