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季驯治河

2024-07-19 48浏览

潘季驯(1521~1595)字时良,浙江乌程(今吴兴)人,明代**治河专家。嘉靖至万历时4次任总理河道,主持治理黄河、运河,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重要建树。

明前期的治黄 明代前期,黄河下游十分紊乱,主流迁徙不定,或者北冲张秋运道,或者南夺淮、泗入海。永乐九年(1411年),重开会通河(京杭运河山东段)后,朝廷把保证京杭运河畅通作为治河方针,采取了“北堵南疏”、“分流杀势”的治黄方略。到嘉靖末年,黄河下游在徐州以上分岔一度达13支之多,灾害十分严重。潘季驯主持治河后,改变了前期专事分流的方略,提出并实行了束水攻沙的一系列主张和措施(见束水攻沙论)。

潘氏治黄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7月,黄河在江苏沛县决口,沛县南北的运河被泥沙淤塞200余里。11月,朝廷任命潘季驯总理河道。他提出“开导上源,疏浚下流”的治理方案。朝廷只同意疏浚下流。次年11月,潘季驯因母亲去世,回籍守制。

隆庆三年(1569年)7月,黄河又在沛县决口,次年7月又决邳州(今江苏睢宁县古邳镇)。8月,朝廷再次任命潘季驯总理河道,他提出:“加堤修岸”和“塞决开渠”两种办法。并认为,根本之计在于“筑近堤以束水流,筑遥堤以防溃决”,主持修筑了徐州至邳州两岸缕堤。隆庆五年12月,潘季驯被人弹劾罢官。

万历四年(1576年)8月,黄河在徐州决口,次年又决崔镇(属今江苏泗阳县)等处。当时张居正掌权,起用潘季驯。万历六年2月,第三次任命潘季驯总理河道,兼管漕运。潘季驯在实地勘查之后,总结前两任的经验教训,提出了在徐州以下黄河两岸高筑大堤,挽河归槽,实现束水攻沙;堵塞高家堰决口,加固高家堰大堤,逼淮水尽出清口,实行以清刷黄和以洪泽湖拦蓄淮河洪水的综合治理黄淮下游和运河的全面规划。他按这一规划对徐州以下河段进行了大规模整治,仅修两岸大堤就长达600余里。万历八年,改任他职,万历十二年,因“党庇张居正”罪被削职为民。

万历十三年后,河患又起。十六年,朝廷第四次任命潘季驯总理河道。他坚持并发展了三任时的主张,更加重视堤防建设,提出了利用黄河本身冲淤规律实行淤滩固堤的措施。他认为“治河有定义而河防无止工”,治河无一劳永逸之事。万历二十年潘季驯去职,二十三年病故。

潘氏的方略及贡献 潘季驯在长期治河实践中,吸取前人的成果,总结新的经验,逐步形成了“以河治河,以水攻沙”的治理黄河总方略,核心在强调治沙,基本实践措施则是筑堤固槽,以堤治河,遥堤防洪,缕堤攻沙,减水坝泄洪。这样,不仅改变了明代前期在治黄思想中占主导地位的“分流”方略,而且改变了历来在治黄实践中只重治水、不重治沙的片面倾向。他的主要贡献是:①把治沙提到治黄方略的高度,实现了治黄方略从分水到束水,从单纯治水到注重治沙的转变;②提出并实践了解决黄河泥沙问题的三条措施,即:束水攻沙,蓄清刷黄,淤滩固堤;③系统总结、完善了堤防修守的一整套制度和措施。

评价 潘季驯的治黄主张和实践有几个显著特征:紧紧抓住黄河沙多水少、年内水量分布*不平衡的特殊性;利用水沙关系的自然规律来刷深河槽;从河情地势的实际,当时的政治经济条件和科学技术水平出发;强调“治河之法,当观其全”,对治理黄、淮、运交会的复杂格局有全面规划。由于历史局限,潘季驯没有能够改变黄河泥沙淤积的总趋势。他的许多主张只有定性的描述而缺乏定量的分析,蓄清刷黄方策还加剧了淮河的淤积和淮河中游的决溢灾害以及里下河的水灾。他的实践活动也始终局限在黄河下游。潘季驯治河的基本主张和主要实践记录在其代表作《河防一览》中,深刻地影响后代的治黄方略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