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规划

2024-07-19 184浏览

在一定范围内,为了防治水旱灾害,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而制定的总体安排。水利规划是水利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前期工作,它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国家的建设方针、国家规定的水利规划的基本目标、各方面对水利的要求以及水利自身的条件、特点,研究探索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提出治理开发的方向、任务、主要措施和分期实施步骤,以指导水利工程设计,安排水利建设长期计划。水利规划是水利学科中的一门重要分支。

发展过程 水利规划的概念,是人们在长期治水、用水实践中逐渐形成和充实的。中国是世界上发展水利*早的国家之一。从远古时代起,人们为求生存不断地同洪水进行斗争。先是躲避洪水灾害,“择丘陵而处之”,继而修筑简单堤埂,成为*初的防洪工程。中国古代的“壅防百川”等治水的传说,正是这一防洪方式的描述。相传至夏禹时,人们已认识到要“因水以为师”,根据水流运动的规律,疏通河道,因势利导,把防御洪水和治河结合起来。商周以后,随着人口的增长,城镇的兴建,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客观上要求提高防洪标准,保护更多土地,促使治河工程逐渐由单纯的疏导进入了疏导与堤防相结合的阶段。堤防的出现,提高了防洪能力,但筑堤后在不同河道产生不同问题,有的水沙不能分散处理,有的内涝不能及时排出,有的下游河道不断淤积,有的河口不断延伸等新的矛盾,又促使后人逐步地由单纯防御洪水,演变为水沙并重、洪涝兼治,水旱兼筹;由局部范围的单一措施,演变为较大范围的综合措施。明朝潘季驯关于“束水攻沙”,清朝靳辅关于黄、淮运三位一体、上下游兼治的治理黄河的主张,以及北宋郏亶关于“浚三江,治低田”“蓄雨泽,治高田”“纵塘横浦,相互贯通,有所节制,水不乱行”“高圩深浦,驾水入港归海”等治水与治田相配合、建立圩田系统和开辟洪水出路的一整套治理太湖设想,都是中国古代水利规划思想的代表,至今仍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中国依靠灌溉发展农业的思想,也可追溯到远古。相传大禹在治河的同时,曾“尽力乎沟洫”,注意发展农田水利。到商代开始有了灌溉渠道。在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对水土资源的特点已有相当的认识,许多地方根据农业发展要求,因地制宜地修建了各具特色的灌溉工程。引漳十二渠采用多渠口取水,既引水灌溉,也引沙肥田;都江堰由鱼嘴、金刚堤、飞沙堰和宝瓶口等工程组成,科学地处理了分洪、排沙与灌溉的关系;芍陂利用天然洼地,就低处筑堤,形成陂塘蓄水;白起渠陂渠串联,集中使用了分散的陂塘水源 这些工程在规划上都达到了相当完善的程度。

中国水运事业发展之早,也闻名于世。无论南方、北方,都早就借助天然河流发展水运交通。春秋战国时,为适应当时经济发展和军事需要,相继出现了邗沟、鸿沟等许多运河,初步沟通了黄河、淮河、长江等几个主要水系。秦代开凿的沟通长江支流湘江和珠江支流漓江的灵渠,隋代*后形成的沟通钱塘江、长江、淮河、黄河、海河的运河系统以及元代开始兴建至明清时完善的京杭运河,在规划选线和工程技术上都有新的突破。此外,在水力利用方面,中国也有悠久历史。据记载,至东汉时,人们已在一些溪河上安设较大水排,发展动力。

中国古代各类水利工程建设的进程,体现了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水资源规划思想的发展。但是,水利规划作为水利学科中的一个独立分支,是随近代水利技术的发展,20世纪初开始逐渐形成的。中国和世界许多国家,大体都在20世纪初叶开始进行较系统的气象、水文、地质等调查观测;研究水文、水利计算和工程经济分析的理论和方法。到20世纪30年代,才着手编制较大江河的流域开发治理规划,并逐步建立起以国家经济发展为中心目标的规划准则和评价方法,形成了近代早期的水利规划理论体系。在此期间,中国一些流域性机构先后编制的主要规划有:《顺直河道治本计划报告书》、《永定河治本计划》以及《导淮工程计划》等。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这些规划绝大部分未得实施。真正用以指导水利建设的各类水利规划,是50年代后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而陆续编制的。1955年国家正式批准了中国**部流域规划——《黄河综合利用规划技术经济调查报告》,以后又相继编制了其它各大江河流域规划,并积累了经验,形成了一些适合中国社会和自然特点的规划途径和方法。

50年代以来,中国和其他许多国家在水利规划的研究上又有了不少新的进展。60年代以前,主要侧重于计算技术的改进。随着水文、水利计算、工程经济、系统工程和计算技术等学科的发展,完善了某些计算理论和计算方法,使方案研究有更加可靠的基础。由于引入了系统分析的方法,可以进行更多的方案比较,从而也有利于从更大范围内进行方案抉择。70年代开始,研究内容侧重于规划目标和规划的评价准则方面。针对人口增长、生态环境恶化以及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等新问题的出现,许多国家水利规划的目标逐步由以往的单纯强调经济发展,即单一的考虑“国家经济发展目标”转移到更广泛的社会需求方面,提出了包括社会和环境在内的更多目标,即所谓“多目标规划”。例如,美国水资源理事会1973年制订的《水土资源规划原则与标准》中曾规定,要以“国家经济发展”和“环境质量”两项作为规划中的国家目标,并以“国家经济发展”、“环境质量”、“地区发展”和“社会福利”等四项作为统一的效益评价体系。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也进一步明确以国土整治和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要求为规划编制依据,并强调根据技术、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综合论证,进行方案选择。多目标规划的提出大大丰富了水利规划的内容,水利规划的性质已远远超出了水利技术的范筹,而更接近于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社会科学相互渗透的综合性学科。

规划种类 根据不同的规划范围和目的,一般水利规划有以下几种类别:

江河流域水利规划 是综合研究一个流域内各项开发治理任务的水利规划,包括大江大河流域水利规划和中小河流域水利规划,通称流域规划。流域是个自成系统的整体,上、中、下游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把一个流域作为一个规划单元统一研究,有利于统筹兼顾,全面治理水旱灾害,综合利用水土资源。因此,流域规划是*重要的水利规划,是其他水利规划的基础。大江大河流域规划,牵涉广大地区和国民经济许多部门,治理开发任务一般包括防洪、除涝、灌溉、治碱、水力发电、工业及城市供水、航运、漂木、水土保持、水产养殖以及卫生等各个方面。规划目的在于统筹考虑这些任务,从战略上研究总的治理开发方向、步骤和关键性措施,以力求*大限度地协调各地区各部门的要求。由于它关系到国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因此大江大河流域规划一般说来也是国土整治规划的组成部分。中小河流域规划,涉及的部门一般较少,按中国以往情况,大多以农业或农牧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乡镇企业的发展,中小河流也要进一步统筹兼顾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水产、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属于大江大河支流水系的中小河流,在规划中需要和大江大河治理开发协调一致,起承上启下的作用(见江河流域规划)。

地区水利规划 是以行政区或经济区为对象的水利规划。规划范围多是一个或几个流域的一部分。范围较大,涉及面广的地区或经济区水利规划,基本任务和大江大河流域规划相似。范围较小、涉及面少的地区或经济区水利规划,基本任务和中小河流域规划相似。农田水利规划,也属地区水利规划的一类。目的在于全面安排小型水利,配合其它综合措施,改变不利于农业的各项自然因素,为农业高产稳产创造条件。这类规划,通常是在中小河流域规划或地区水利规划基础上,结合农业基本建设规划进行(见地区水利规划。

跨流域调水规划 是研究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一种特殊类型的水利规划。其目的是按照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研究两个或两个以上流域的水资源条件,在流域间以有余济不足。跨流域调水,关系相邻地区的工农业发展,也涉及有关流域水资源的分析研究。因此这项规划实际上兼有地区水利规划和流域规划的性质,研究的内容也较广泛(见跨流域调水规划)。

专业水利规划 指流域或地区中以某一任务进行治理开发的单项水利规划。例如,流域或地区的防洪规划、除涝规划、灌溉规划、水力发电规划、内河航运规划、城市供水规划、水利渔业规划等。专业水利规划一般应在流域或地区水利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编制,成为流域或地区水利规划的组成部分。

水利工程规划 研究对象限于某项工程。主要目的是确定工程作用,决定工程规模、相应参数及管理运行原则等,以便为工程设计提供更可靠的依据。工程规划一般是在流域规划或地区水利规划的基础上,着重对工程本身的具体安排及进行补充论证。它的性质和上述其他水利规划比较,更接近于战术上的研究。

规划原则 水利建设是国家整个经济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家按照发展需要所确定的一定时期内的建设目标、战略重点、战略步骤和一系列方针政策,都是编制水利规划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为了使规划方案更好地适应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取得*大的社会经济效益,编制规划时还要结合水利工作本身的特点,符合以下原则:

**,从整体出发,按照规划范围内存在的问题和具体条件,统筹兼顾,统一规划。要处理好水利建设和国土整治全局的关系,使水利建设和其它建设密切结合,扬长避短,以求用*小的投资取得*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处理好上下游、左右岸、各地区、各部门的关系,*大限度地协调它们之间的矛盾;处理好需要与可能,近期与远景的关系,有重点地解决当前*迫切的问题;处理好干支流治理与面上治理的关系,主体工程与配套工程的关系,充分发挥工程应有效果;处理好水资源利用与水资源保护的关系,做到既能充分利用水土资源,又能保护和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

第二,综合治理,综合利用。对水害的防治要根据各种自然灾害间的内在规律,采取综合措施,力求从根本上解决,而不限于一时的、局部的效果。对水资源的利用要考虑各部门的用水需要和特点,尽可能地相互结合,充分发挥工程和水资源的综合效益。除害和兴利也要紧密配合。

第三,因时、因地制宜,按照客观规律从多方面研究选择切实有效的治理措施。研究中,既要考虑水利措施,也要充分考虑农业、林业等必要的非水利措施;既要考虑工程措施,也要充分考虑管理政策等必要的非工程措施。

方法步骤 编制各类水利规划特别是涉及范围广泛的规划,通常要采取多学科规划方法,从不同学科角度,分析各项治理开发要求,制定不同方案,并就规划实施后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采取的方式各国不同。有些国家倾向于由不同学科人员组成统一的规划班子。中国现阶段多采取协作方式,即在国家主管计划部门的统一指导下,以水利部门为主,由有关部门协作分工,共同研究编制。编制工作,一般由浅入深,分阶段进行。**是初步研究,也称评价研究,重点是明确规划中的问题,粗略研究各种可供选择的方案。然后再进行详细规划,也称可行性研究或技术经济调查,具体确定各项措施的技术经济指标,并进行影响评价和方案比较。此外,在某些关键性工程实施前,往往还要对前阶段遗留下的问题进行补充研究,称实施前补充规划。由于客观情况不断变化发展,每项规划特别是涉及范围广的规划,只能在一定时期内起指导作用,在经过一段时间后都要修订补充,使其适应新的情况。

各类水利规划,由于规划范围、任务不同,各阶段研究的内容和重点常有很大差别,但都应遵循以下主要步骤:

**,调查研究,弄清问题,这是规划的**步,也是规划中工作量*大、*重要的一步。调查研究的内容包括:①搜集、整理有关自然地理、自然灾害、社会经济以及水利建设和水资源利用现状的基本资料;②分析总结以往水利建设的主要问题和主要经验;③探讨水利建设的基本规律。以上三方面互有联系。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探讨规律,要以取得的基本资料为依据,初步的分析研究,又为进一步收集资料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因此,这一步骤有时还要划分若干阶段,逐步深入。为了节省工作量,应尽量参用有关的研究成果,如水利调查、水利区划或某些规划报告等。

第二,做好预测,确定规划目标和条件。水利规划要按近期和远景不同设计水平年考虑。通常以编制规划后的10年左右为近期水平;以编制规划后的20年或更远一些为远景水平。通过对不同时期人口增长、城乡建设和工农业发展以及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的预测,拟定分期的规划目标和规划条件。由于各方面发展变化都含有某些不确定因素,规划目标和条件可以不限于一种情况。

第三,拟定规划任务。要针对规划范围内存在的问题,拟定出治理开发方向、规划服务对象和主次安排。在多目标规划中,常常要研究多种不同的任务安排或以某一目标为拟定任务的基本依据,以其他目标作为约束条件。

第四,进行水资源的分析评价,弄清水资源潜力。分析评价内容主要有:①查清规划范围内江河、湖泊及地下含水层等可供利用水资源的数量、质量及其时空分布;②根据规划地区的水资源条件和各部门对水资源的需要,研究合理利用水资源的途径;③结合不同规划方案,研究水资源供需平衡。规划过程中,供需两方面都要进行反馈,多次调整,*终的供需平衡,一般要在选定方案后才能确定(见水资源供需分析)。

第五,进行方案研究。根据选定的规划任务,研究可能采取的多种措施组合,力求从各个不同角度研究问题,研究的每一个方案都有一定的代表性。研究内容包括水文计算、水利计算、工程量和投资估算、效益分析以及对环境影响的分析等,要保证有一定的精度。

第六,方案的评价和选定。对不同方案的利弊进行全面衡量,提出推荐意见。评价方案时,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使选定方案能*好地实现国家规定的各项目标。评价方案的标准,目前还在继续探讨中。从各国情况看,技术、经济方面已有一定的定量评价方法,而社会环境方面,大都只能通过定性途径,靠规划和决策人员的经验作出判断和决策。

规划的审定 水利规划报告,一般由国家或地方水利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请有关领导部门批准。审批权限取决于规划范围和规划性质。原则上,一省或一县范围内的水利规划可分别由省或县审查批准,涉及两省以上的大江大河干支流规划、跨流域调水规划,以及关系全国的具有战略性的地区规划等都应由国家*后审查批准。规划项目一经审定,即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性,有关地区、有关部门必须严格遵循,不得各自为政,随意改变,以保证各项水利建设按既定的规划有步骤地实现。如需要作某些变更或修订,必须报原审批单位核定。

今后趋向 水利规划工作,经过20世纪以来各国的实践,已取得很大进展,但作为一门新的综合性学科,仍然有很多内容有待探讨。当前各国研究的侧重点,大都集中在三个方面:**,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多学科规划的途径和方法。通过合理分工配合,做到既能对一些专门问题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又能从不同侧面分析利弊。第二,扩大系统分析方法在规划中的应用,建立各种数学模型,以便更好地揭示整体系统中各个方面的关系;第三,研究不同目标的定量表达方式和不同方案的综合评价技术,力求使方案的论证分析有统一的衡量准则。此外,许多国家也都十分重视洪泛区管理、污水处理与水质管理、用水、工程投资的分担政策等,有关政策的研究,使规划能在行政或法律的干预下得以更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