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美洲系指美国以南的美洲地区。全洲东濒大西洋,西临太平洋。陆地面积约2050万平方公里。大部地区处于南北回归线之间,赤道线在中部穿过,属热带和亚热带气候。平原广阔,雨量充沛,年平均降水量1000毫米以上,宜于农牧业生产。1980年,耕地面积1.74亿多公顷,其中灌溉面积1418万公顷,主要在墨西哥、巴西、阿根廷、智利和玻利维亚等国;牧场5.39亿公顷;森林面积10亿公顷,占世界森林面积的1/4。秘鲁、巴西沿海和加勒比海是全洲三大渔场,渔业资源丰富。1981年,总人口3.68亿,其中农业人口1.25亿,占总人口的34%,农业劳动人口3920.5万人,占劳动总人口的35%。全地区大致可分为三个大区:①墨西哥。以种植业为主,主要生产棉花、玉米、小麦、甘蔗、咖啡、剑麻。②中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包括中美洲的危地马拉、萨尔瓦多、尼加拉瓜、哥斯达黎加、巴拿马、洪都拉斯、伯利兹;大小安第列斯群岛中的巴巴多斯、多米尼加共和国、格林纳达、古巴、海地、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牙买加等。多数国家以种植热带经济作物为主,主要生产甘蔗、咖啡、香蕉、烟草。③南美地区。包括阿根廷、巴西、智利、哥伦比亚、玻利维亚、巴拉圭、秘鲁、厄瓜多尔、圭亚那、乌拉圭、苏里南、委内瑞拉和法属圭亚那。阿根廷的小麦、玉米、肉类、羊毛,巴西的大豆、咖啡、可可、香蕉、棉花、蔗糖、剑麻,秘鲁的鱼粉、鱼油,乌拉圭的肉类、羊毛都在世界市场上占有重要地位。
农业发展沿革
殖民时期(1492~1826年)拉美农业发展缓慢。以西班牙、葡萄牙为主的宗主国推行封建大授地制(Encom enda)和使用奴隶劳动的种植园制。18世纪,大庄园制形成。庄园主对印第安人进行封建性剥削。农业受宗主国主宰,形成种植单一作物的畸形状态。19世纪初,拉美各国相继独立。英、美等国推行新殖民主义,在拉美继续维护大庄园制和单一的农业生产结构。20世纪开初的25年,帝国主义列强为掠夺原料,促使拉美发展供出口的商品农业。阿根廷的小麦、巴西的咖啡、古巴的甘蔗等农业专业区逐渐形成。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拉美,特别是巴西、墨西哥、阿根廷等主要国家的农村渐居主导地位。
农业生产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农业是多数拉美国家的经济基础。许多拉美国家的农业人口占本国总人口的1/3以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拉美的农业生产增长较快。1950~1980年,全地区农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3.3%,但70年代以后,农业生产增长放慢,1973~1983年农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2.6%。拉美19国农业生产概况如下表。
拉丁美洲国家农业生产概况
拉美国家,特别是中美洲各国农业生产的特点是单一作物制和产品主要供出口。1982年,全地区咖啡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56.2%。其中巴西和哥伦比亚分别居世界**、第二位;香蕉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47.3%,厄瓜多尔、哥斯达黎加、洪都拉斯三国香蕉出口占世界香蕉出口总量的一半以上;甘蔗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40.5%,巴西、墨西哥、古巴的产量分别居世界第二、第三、第四位,古巴的蔗糖出口居世界首位;可可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28.8%,巴西的产量居世界第二位;全地区大豆产量占世界产量的18.2%,牛肉产量占世界产量的18.3%。全地区粮食生产增长速度(2.0%)低于人口增长(2.9%)。自20世纪50年代起,拉美由粮食出口地区变为粮食进口地区,除阿根廷外,其他拉美国家每年进口大量粮食。1974年拉美22个国家共进口粮食1304万吨,1981年2415万吨,1983年2532万吨,其中墨西哥、巴西、委内瑞拉、古巴四国粮食进口占全地区进口量的71.4%。畜牧业主要分布在亚马孙平原、拉普拉塔平原。1981年,全地区肉类产量832万吨,其中巴西、阿根廷、乌拉圭三国产量565万吨,占全地区产量的68%;1983年三国牲畜头数1.57亿头,占全地区牲畜头数的58.2%。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农业机械化发展较快。1969~1971年,全地区拥有拖拉机63.75万台,1982年为92.08万台;联合收割机1969~1971年为9.23万台,1980年增至12.87万台。50年代开始,拉美许多国家加强农业科研工作,培育良种,防治病虫害,农作物单产有所提高。1974~1976年,全地区谷物每公顷单产1640千克,1982年为1992千克;同期,小麦每公顷单产由1502千克增至1878千克。
土地所有制和经营形式
土地所有制主要形式有三:①大地产所有制(hacienda),即大庄园制(1ati-fundio)。其特点是大地产主私人占有大量的好地。80年代初,拉美大地产主占全部经营单位数的22%,却占有土地82%。②小地产所有制(pequena propiedad或minifundio)。一般占有土地在50公顷以下。1970年,墨西哥有小地产者99.73万,占有土地7014.4万公顷。③合作社集体所有制。即农牧业合作社集体占有土地,合作经营。在墨西哥称为“村社”(ejido)。在墨西哥、秘鲁和危地马拉还有一种称作“公社”(co-munidad)的集体所有制。这种公社所有制是印第安人自古沿袭下来的土地公有制形式,土地属集体所有,使用权归个人,可以继承。
农业经营方式有:①资本主义方式经营的农场、牧场、庄园和种植园。采用先进的农业机械和技术,雇用农业工人,多专门从事出口农产品的生产。种植园主要分布在中美洲和加勒比海国家。农牧场和庄园分布在墨西哥北部和西北部、阿根廷中部潘帕平原、巴西东南部、智利中部、秘鲁和哥伦比亚沿海等地。②传统的大庄园。多分布在远离经济中心、人口稀少地区,经营粗放,生产率低。土地由佃农和垦殖农耕种。佃农按分成制向庄园主缴纳货币地租。垦殖农终年劳动以换取一小块土地和*低微的工资或购物券。20世纪50年代后,许多庄园开始使用农业机械和雇佣劳动,经营方式也在发生变化。③合作社。自20世纪30年代起,拉美许多国家相继实行土地改革,将一部分闲置的或耕作粗放的大地产和国有荒地,分配或转售给农民。1950~1970年间共分配土地约7000万公顷,受益农民约175万户。土地改革后,由政府组织或农民自行组织合作社,土地属合作社集体所有,由农户分散经营。在筹集资金、取得国家贷款、实行机械化生产和组织销售等方面,合作社处于比小农优越的地位。秘鲁、阿根廷、哥伦比亚等国都有这种合作组织。此外,还有为数众多的小农户,即小庄园,以农民家庭为经营单位,农业收入大多不能维持生计,需兼做短工。
农业政策
20世纪70年代以来,巴西、墨西哥、阿根廷、乌拉圭等相继把发展农业放在经济建设的优先地位,并且采取了相应的措施。①制定农业发展计划,扩大耕地面积,提高农产品自给率。②提供低息农业贷款,增加农业投资。巴西1980/81年度发放农业贷款10亿美元。1981年墨西哥发放低息农业贷款1030亿比索,比1980年增加40%。③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实行农产品*低保证价格政策。④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兴修水利,改良土壤,重视公路和仓储的建设。此外,20世纪60年代初期,南美国家和墨西哥就组织了“拉美自由贸易协会”,其主要职能之一是协调拉美国家的农产品贸易政策。其后相继成立的拉普拉塔流域组织、安第斯集团、中美洲共同体、加勒比共同体、拉美经济体系,都重视发展拉美地区的农业和粮食生产,并且在肥料供应、发展灌溉、农产品贸易和粮食安全等方面进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