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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哈尔滨高价鱼事件与北医三院危机处置的评述

2024-07-02 175浏览

  在和研究生们讨论北医三院的危机应急方法的时候,我问道:你们认为,这个事件中确定无疑的基本事实是什么?

  回答:

  1,孕妇和胎儿死亡;

  2,中科院理化所出公函希望进行负责任的调查;

  其他,都是你说我说而已,而且典型的公说公的理,婆说婆的理。

  当然,还有一个基本事实——

  3,北医三院是有完整录像的,可是医院说要向警方公开,不向公众公开;而逝者家属要求公开。

  我对学生们说,在这些问题上,你们不要人云亦云,像街头大妈一样随时准备得出结论和更改结论,尤其是,你们都是做应急管理危机处置的研究生,更不能这样。

  只要手里拿好大家都能认可的基本事实,其他结论完全可以按照逻辑去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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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对待哈尔滨高价鱼事件,经过几天的反复,基本事实也是可以清楚的:

  1,一桌子饭1万多的确不便宜,即便打折到7000多难道就便宜了吗?

  2,吃客们是被导游拉去的,而且该饭店周围并无其他饭店,颇有些“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意思

  至于吃客是不是常州的官员,过程中如何达成所谓的共识,都是一方的说法,如果真的达成共识,那还有随后的抱怨吗?所以所谓的共识完全是片面的、甚至是强迫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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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逻辑”和逻辑下的结论在哪里可以用到呢?

  1,每个人都去医院看过病,对于医院的状况你能做到很满意吗?包括整个的就医过程和医生护士的态度等。哪个人不是一肚子委屈?

  2,你跟团旅游过吗?被拉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去过没?感觉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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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些其实足够得出结论了,调查云云,其片面性几乎是可想而知的,调查的东西往往不是真正的事实,而是有证据的“事实”。

  我把你带到一个没录像为证的地方揍你一顿,我可以说我没揍你,而没有证据说我揍你,所以你说我揍你就没有依据。

  大体如此。

  所以,我们看待很多问题,更多应该注重的是“自由心证”,必须主观唯心主义,因为一切都客观都有证据是不可能的,逻辑和经验在此时就能起到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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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这种危机处理,更重要的是态度,而不是所谓的“调查”,加之哈尔滨的调查连询问当事人这个环节都没有做到,还谈什么结论呢?好笑!

  青岛的那几十只38元大虾*后的结果还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哈尔滨就这样危机处置下去,我看想挽回形象怕也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