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中国
  • 智慧高速公路 第3部分:路侧设施设置规范

智慧高速公路 第3部分:路侧设施设置规范

2024-06-24 54浏览
百检网是一家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平台,为你提供各类型的第三方检测服务,检测范围涵盖各行各业,全程实物实检 可追溯可溯源,只做真是检测。本文百检网为你介绍关于汽车领域的相关专业知识,更多信息可以关注我们官网网站-百检网。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是DB50/T 10001《智慧高速公路》、DB51/T 10001《智慧高速公路》的第3部分。DB50/T 10001、DB51/T 10001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体技术要求;

——第2部分:智慧化分级;

——第3部分:路侧设施设置规范;

——第4部分:车路协同系统数据交换。

本文件由重庆市交通局、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联合提出、归口并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四川数字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中铁长江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唐勇、陈垦、张胜、杨如刚、周勇、朱劲、陈光军、杨大伟、缪成银、宋向辉、孙玲、王东柱、李伟、江河、杨洋、刘佳灵、喻倩、张南蛟、谭屈山、刘娜、李茜瑶、杨凤满、刘楠、卢立阳、李亚檬、华先胜、邓兵、刘勇、李海鹰、滕英明、周健、谭琪、刘国强、王荣斌、叶青、刘小辉、王卫平、李茂华、敬世红、章玉、蔡啸、王少飞、蔡加发、张强、岳通、刘相华、周广振、胡源、杜小平。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智慧高速公路沿线的感知设施、通信设施、定位设施、边缘计算设施和管控设施以及配套设施的设置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智慧高速公路的新建、改(扩)建工程,以及高速公路既有设施智慧化提升改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4886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GB 14887 道路交通信号灯

GB/T 20851(所有部分) 电子收费 专用短程通信

GB/T 23828 高速公路LED可变信息标志

GB 24965.2 交通警示灯 第2部分:黄色闪烁警示灯

GB/T 29103 道路交通信息服务 通过可变情报板发布的交通信息

GB/T 33697 公路交通气象监测设施技术要求

GB/T 34428.3 高速公路监控设施通信规程 第3部分:LED可变信息标志

GB/T 37372 交通数据广播通信技术要求

GB/T 39772.1 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基准站建设和验收技术规范 第1部分:建设规范

JT/T 1032 雾天公路行车安全诱导装置

JT/T 1037 公路桥梁结构安全监测系统技术规程

YD/T 3335 面向物联网的蜂窝窄带接入(NB-IoT)基站设备技术要求

YD/T 3337 面向物联网的蜂窝窄带接入(NB-IoT)终端设备技术要求

DB50/T 10001.1—2021(DB51/T 10001.1—2021) 智慧高速公路 第1部分:总体技术要求

DB50/T 10001.2—2021(DB51/T 10001.2—2021) 智慧高速公路 第2部分:智慧化分级

3  术语和定义

DB50/T 10001.1—2021(DB51/T 10001.1—202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C-V2X:蜂窝车联网(Cellular-Vehicle to Everything)

GNSS: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lobal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

TOPS:每秒万亿次运算(Tera Operations Per Second)

5  基本要求

5.1 应按照DB50/T 10001.1(DB51/T 10001.1)的要求设置路侧设施。

5.2 路侧设施的设置应与DB50/T 10001.2(DB51/T 10001.2)相适应。

5.3 新建智慧高速公路路侧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5.4 在满足安全可靠和成熟稳定的条件下,宜积*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6  感知设施

6.1 一般规定

6.1.1 应分别或联合完成交通流监测、车辆状态监测、交通事件监测、交通气象监测和地质灾害与重要构造物监测。

6.1.2 通用功能如下:

a) 应支持数据存储及导出;

b) 应支持数据上传,上传时间间隔可按系统需求调整;

c) 应支持时钟同步;

d) 宜支持远程配置、状态监测、版本升级等。

6.1.3 性能要求见附录A.1。

6.2 交通流监测设施

6.2.1 宜支持断面内单车道的交通流量、平均车速和时间占有率等监测。

6.2.2 布设要求如下:

a) 宜全程布设交通监测测设施;

b) 互通立交区域、服务区和停车区应布设交通流监测设施;

c) 超限检测站、收费站前应布设交通流监测设施。

6.3 车辆状态监测设施

6.3.1 宜支持单车位置、速度和车型等信息监测。

6.3.2 应在DB50/T 10001.2—2021(DB51/T 10001.2—2021)中D2级智慧化及以上的高速公路布设车辆状态监测设施,要求如下:

a) 宜全程布设车辆状态监测设施;

b) 互通立交区域、服务区和停车区应布设车辆状态监测设施;

c) 超限检测站、收费站前应布设车辆状态监测设施。

6.4 交通事件监测设施

6.4.1 功能要求如下:

a) 宜支持车辆停止、逆行、行人、拥堵、机动车驶离等事件监测;

b) 宜支持自动识别交通事件位置、事件发生车道等信息;

c) 应具备交通事件报警和事件过程记录功能。

6.4.2 布设要求如下:

a) 宜全程布设交通事件监测设施;

b) 互通立交区域、服务区和停车区应布设交通事件监测设施;

c) 超限检测站、收费站前应布设交通事件监测设施;

d) 易拥堵、易发生交通事件处应布设交通事件监测设施;

e) 恶劣气象频发、地质灾害易发处应布设交通事件监测设施;

f) 避险车道应布设交通事件监测设施。

6.5交通气象监测设施

6.5.1 应符合GB/T 33697的要求,支持能见度、风速、风向、路面(0cm、-10cm)温度、路面状况(干燥、潮湿、积水、结冰、积雪)等信息监测,以及湿滑路面附着系数检测。

6.5.2 布设要求如下:

a) 宜全程布设交通气象监测设施;

b) 以大雾为主要恶劣气象条件处,应能采集能见度参数;

c) 以结冰、雨雪为主要恶劣气象条件处,应能采集路面潮湿、结冰等路面状况参数;

d) 以大风为主要恶劣气象条件处,应能采集风速和风向参数;

e) 以高温为主要恶劣气象条件处,应能采集路面(0cm、-10cm)温度参数;

f) 存在多种恶劣气象条件处,应能同时监测相应环境参数。

6.6 地质灾害与重要构造物监测设施

6.6.1 应符合JT/T 1037的要求,宜支持桥梁、边坡、隧道等构造物状态监测。

6.6.2 应在DB50/T 10001.2—2021(DB51/T 10001.2—2021)中D2级智慧化及以上的高速公路布设地质灾害与重要构造物监测设施。

7  通信设施

7.1 基本组成

智慧高速公路的通信设施包括有线通信设施和无线通信设施。其中,有线通信设施可包括干线传输网和路段接入网等;无线通信设施可包括专用短程通信路侧设施、C-V2X路侧设施和面向物联网的蜂窝窄带接入设施等。

7.2 有线通信设施

7.2.1 干线传输网宜采用光传输网技术。

7.2.2 路段接入网应采用千兆级以上网络。

7.2.3 应全线布设有线通信设施。

7.3 无线通信设施

7.3.1 无线通信设施技术要求如下:

a) 应支持时钟同步功能;

b) 专用短程通信路侧设施应符合GB/T 20851(所有部分)要求;

c) C-V2X路侧设施应符合通信行业蜂窝车联网路侧设施要求;

d) 面向物联网的蜂窝窄带接入设施应符合YD/T 3335和YD/T 3337要求。

7.3.2 应在DB50/T 10001.2—2021(DB51/T 10001.2—2021)中D3级智慧化及以上的高速公路布设可用于车路协同的无线通信设施。

8  定位设施

8.1 高精度导航卫星定位设施

8.1.1 应在DB50/T 10001.2—2021(DB51/T 10001.2—2021)中D2级智慧化及以上的高速公路布设高精度导航卫星定位设施。

8.1.2 高精度导航卫星定位设施应按GB/T 39772.1建设。

8.2 辅助定位设施

8.2.1 应在DB 50/T 10001.2—2021(DB 51/T 10001.2—2021)中D2级智慧化及以上的高速公路布设辅助定位设施。

8.2.2 应布设于GNSS信号受屏蔽和遮挡的环境中,支持车辆位置信息服务时相对定位精度宜达到亚米级。

8.2.3 可采用无线通信或路侧特征标识物识别等技术实现辅助定位。

9  边缘计算设施

9.1 功能要求如下:

a) 数据接入。宜能接入交通流、车辆状态、交通事件等数据;

b) 数据处理与分析。宜支持针对某一目标事件或目标物,将多个不同来源且面向同一个对象的数据进行识别与融合处理;宜具备高精度地图静态数据的远程调用和本地存储功能,并支持地图数据与其他接入该设备的路侧感知数据的融合处理;

c) 数据输出。宜支持输出车道级交通流诱导指令、车道级异常交通事件预警信息;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对其他路侧设施的控制与管理功能;

d) 所辖路侧设施运行监控。当所辖路侧设施的计算、存储、网络等资源异常时进行告警;

e) 应支持时钟同步功能。

9.2 性能要求见附录A.2。

9.3 应在DB50/T 10001.2—2021(DB51/T 10001.2—2021)中D2级智慧化及以上的高速公路布设边缘计算设施,应根据应用场景合理选择布设点位,并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架空安装或落地安装方式。

10  管控设施

10.1 一般规定

10.1.1 通用功能要求如下:

a) 应具备联网功能;

b) 系统设备故障、网络通讯故障等异常情况发生时,宜支持自我诊断、记录并报警;

c) 宜具备远程数据配置、状态监测、状态管理、操作维护、版本升级等管理功能。

10.1.2 性能要求见附录A.3。

10.2 交通信号灯

应符合GB 14887和GB 14886的要求。

10.3 公路行车诱导装置

10.3.1 应符合JT/T 1032中的要求,支持上位控制软件远程控制与前端手动控制两种控制模式。

10.3.2 布设要求如下:

a) 桥隧相连路段和团雾多发路段应布设公路行车安全诱导装置;

b) 应在行车道两侧对称布设。

10.4 安全预警装置

10.4.1 功能要求如下:

a) 宜支持定位与位置数据上传功能;

b) 宜支持通过灯光进行车道管控。

10.4.2 危险行车路段、现场作业区、临时交通管制区等区域应布设安全预警装置。

10.5 可变信息标志

10.5.1 功能应符合GB/T 23828、GB/T 29103和GB/T 34428.3的要求。

10.5.2 布设要求如下:

a) 宜全程布设可变信息标志;

b) 互通立交区域、服务区和停车区应布设可变信息标志;

c) 超限检测站、收费站前应布设可变信息标志;

d) 易拥堵、易发生交通事件处宜加密布设可变信息标志;

e) 恶劣气象频发、地质灾害易发处宜加密布设可变信息标志。

10.6 交通应急广播

宜在隧道内、避险车道内、互通立交区、服务区、停车区、危险行车路段等区域布设交通应急广播。

11  配套设施

11.1 路侧设施应集约利用杆件或门架等。

11.2 路侧设施之间应避免相互遮挡及信号干扰。

11.3 路侧设施宜充分利用杆件空间进行纵向分层、横向分区布设。

11.4 新增设施宜与已有设施共用支撑杆件或门架等。

11.5 路侧设施宜与附近已建或待建的其他设施共用电缆、光缆、信号缆、接地线缆等设施。

11.6 杆件宜预留安装空间及通信、配电等接口。

附 录 A

(规范性)

性能要求

A.1 感知设施

A.1.1 交通流监测设施

性能要求如下:

a) 断面内单车道车流量、时间占有率、平均车速监测精度宜不小于95%;

b) 监测目标数宜不小于64个。

A.1.2 车辆状态监测设施

性能要求如下:

a) 单车速度误差±5km/h;

b) 单车位置误差±1.5m。

A.1.3 交通事件监测设施

性能要求如下:

a) 监测率应不小于96%;

b) 误报率应不大于5%。

A.1.4 交通气象监测设施

监测指标宜符合表A.1的要求。

A.2 边缘计算设施

性能要求如下:

a) 以太网接口的通信速率宜不低于1000Mbps;

b) 计算能力宜不低于32TOPS。

A.3 管控设施

A.3.1 公路行车诱导装置

上位控制软件可根据实际工程条件部署于路侧专用控制机或边缘计算设施,并按装置所在区段的能见度调整工作模式:

a) 当能见度大于等于500m且小于1000m时,可按道路轮廓强化模式工作;

b) 当能见度大于等于200m且小于500m时,可按行车主动诱导模式工作;

c) 当能见度小于200m时,可按防止追尾警示模式工作。

A.3.2 安全预警装置

性能要求如下:

a) 定位精度宜不低于1m,位置对应到车道的精度宜不低于99%;

b) 数据上传时间周期宜不大于120s;

c) 发光显示组件应符合JT/T 24965.2的要求。

A.3.3 可变信息标志

性能要求如下:

a) 色度性能、视认性能等基本性能应符合GB/T 23828的要求;

b) 联网性能应符合GB/T 34428.3的要求。


关于汽车领域的相关的专业知识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更多相关的行业知识可以关注我们。百检网是一个大型的综合性知识分享型平台,持续为您分享各类行业知识。做检测 上百检!百检网只做真实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