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系统工程验收的一般规定

2024-04-19 57浏览

1.工程验收的组织和程序

制冷装置的安装(分部工程)可以做为一个独立的单位工程进行工程验收。制冷装置的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评定,合格后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工程验收。未办理工程验收,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2.工程验收资料

当制冷装置施工做为一个独立的验收单位时,必须具备工程内容完整的验收资料.其中应包括:

(1)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竣工图;

(2)设备的开箱检查、检验记录;

(3)设备基础检查记录;

(4)主要材料和用于主要部位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明和检验记录或试验资料;

(5)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6)设备安装施工记录;

(7)管道焊接、试验、检验记录;

(8)试运转记录;

(9)质量综合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