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州市第三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安徽省宿州市第三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QCG201913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8月12日 采购日期:2019年8月23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邦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罄云路139号白天鹅国际商务中心办公702室成交金额:475689.36元 第二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明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阜阳开发区京九办事处新安大道999号阜阳国际汽配城40号商办楼818室 成交金额:476125.46元第三成交供应商名称:深圳市龙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福园小区20栋1楼 成交金额:478989.36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周琳、曹爽、武浩 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宿州市第三中学 地址:宿州市环城南路西 联系人:武浩联系方式:18133210852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御品华府5栋1单元2803 项目负责人:薛亮亮 联系电话:15155703030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取。 收费金额:7135元(代理费)公告期限:2019年 8 月 23 日至2019年 8 月 26 日(1个工作日)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御品华府5栋1单元2803,联系电话:15155703030。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3、被质疑人名称;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省宿州市第三中学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8月23日